2008年起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有变化
劳动保障部日前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后,区分了
1、月制度计薪日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即(365天—52*2)/12=21.75天
2、月制度工作日(365天—52*2—11)/12=20.83天
月制度计薪日主要用于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
月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是否超时加班的依据。
这样实际上明确法定休假日有底工资,加班的另发300%的工资。
来源:君度 | 时间:2008/3/4 8:52:12 | 点击:1666 |
2008年起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有变化
劳动保障部日前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后,区分了
1、月制度计薪日从原来的20.92天改为21.75即(365天—52*2)/12=21.75天
2、月制度工作日(365天—52*2—11)/12=20.83天
月制度计薪日主要用于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
月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是否超时加班的依据。
这样实际上明确法定休假日有底工资,加班的另发3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