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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来源:君度 时间:2008/7/15 10:23:17 点击:1386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 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自2008715日起实施。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张贴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