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两部司法解释涉及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了时下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业主权利义务的范围、车位车库纠纷的处理、业主自治重大事项的范围、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承担、物业费纠纷处理等社会大众敏感问题。
来源:君度 | 时间:2009/5/26 9:29:36 | 点击:1531 |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两部司法解释涉及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了时下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定、业主权利义务的范围、车位车库纠纷的处理、业主自治重大事项的范围、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承担、物业费纠纷处理等社会大众敏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