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必须向我道歉!”
市区一消费者欲状告肯德基欧尚店
“肯德基作为国际知名连锁快餐业,店内竟然连监控摄像和保安都没有,谁还敢去消费!”昨天下午,市区消费者方女士向记者表达对欧尚超市肯德基店的不满。她认为,因为该店没有安保设施和人员,导致她1700余元丢失,肯德基店置之不理,她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肯德基店内无监控?
据方女士讲述,去年12月31日下午,她一家三口打车来到欧尚超市肯德基店消费,然而在付钱时,方女士傻眼了,她的钱包已不翼而飞。“我这钱包肯定是在肯德基被偷掉的,因为打车钱是我付的,进入肯德基店时我还从钱包里拿出优惠券的。”方女士坚定地说。
发现钱包被偷后,方女士立即向该店工作人员报告,并打了“110”。“工作人员当时跟我说不要急,店内有监控录像,可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方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当警察到来后准备调取录像资料时,肯德基店竟然无法提供,原来其安装的摄像头竟然是虚设。更让她气愤不已的是,店内不但没有保安,而且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控制现场。
方女士认为,肯德基店缺乏安保设施和人员,导致自己钱包被偷,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肯德基店予以拒绝。
“肯德基,必须向我道歉!”
遭到拒绝后的方女士一气之下,将肯德基欧尚店投诉到南湖区消协,要求赔偿700元经济损失。经消协调解,肯德基承认了自身的不足,答应赔偿方女士价值300元的三人餐,并给予一些优惠券。但方女士认为与自己投诉标的相差甚远,不同意这一调解结果。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肯德基店一直没有给我任何答复,我将在今年3月15日再次投诉,并将采取法律渠道解决此事。”方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她曾打电话到该店,但店里一直不予理睬。
她认为,肯德基店存在明显过错,此次,她将不再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而是让肯德基店当面向自己道歉。“不是为了钱,我就是要争这个理。”方女士说。
肯德基店应承担一定责任
方女士的要求是否合理,肯德基店是否有过失?对此,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陈武律师认为,方女士的赔偿要求是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场所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肯德基店没有相应安保设施和人员,导致消费者钱包被偷,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该案不像经营场所地滑造成消费者滑倒摔伤案,经营场所承担的是直接责任!”陈武指出,该案责任主要还在于个人,因自身防盗是第一位的,经营场所提供的安保设施和人员只是一种辅助方式,代替不了本人。而对于道歉的说法,他认为不太合理,因为主要责任是消费者自身疏于防范造成的。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金建德认为,肯德基店存在明显过错,但对于赔偿数额需要双方协商。因为,消费者损失多少无法考证,其次,即便是经营场所安装和配备了摄像装置和保安,也不可能完全防范消费者财物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