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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础知识

来源:君度 时间:2008/3/19 15:34:15 点击:1286

 

 

工伤保险基础知识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致残或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或供养家属从国家、社会得到法定的医疗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参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医疗期内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此项费用也可发生在医疗期满评残后)、工伤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

 

  工伤医疗终结后的待遇: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也称伤残退休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述项目并非某工伤(含职业病)者或因工死亡职工(或直系亲属)均可全部享受,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哪些情形可认定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