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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掉屡修屡漏的住房是否合算

来源:君度 时间:2008/12/4 14:34:34 点击:1501

退掉屡修屡漏的住房是否合算

    近日,桐乡的女士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在法院的调解下,和开发商达成了退房协议。除了原先支付的房款,她还获得了46000元的一次性补偿。对此,她的亲朋好友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退房亏了,有的人认为现在房价不怎么涨了,退了还是划算的。

    屡修屡漏

    自从买来一套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房,女士就没有一天消停过。两年前,她在桐乡市崇福镇某小区买了一套顶楼的房子,并为此支付了房款40万余元。第二年,她又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以7万余元购买了一个汽车库。年底房子交付后,女士准备装修时惊讶地发现,房屋屋顶出现漏水,露台、墙壁出现开裂等情况。和开发商沟通以后,只能耐心等着修。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开发商先后三次派人维修女士的房子,可房子漏水和开裂的情况并未就此好转。女士再也不愿意忍了,今年,她一怒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房。

    退房获补

    在桐乡市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女士和开发商达成了退房协议。双方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车库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了女士已经支付的47万余元购房款,另外还有物业维修专项资金5000余元、办证费用1.2万余元。开发商还答应给予女士一次性补偿46000元。

   “才补这么点钱啊,估计开发商开心了,退的房子再一转手,他肯定要赚了。”拿到调解协议,不少亲朋好友遗憾的声音就传到了女士的耳朵里。大家都认为,房子都买了两年了,少说每平方米已涨了两三百元,而车库涨得可能更厉害些,所以开发商只补偿4万多元,实在不算多。

    还有人给女士算了笔账,如果按照现在央行的利率,她支付的47万余元房款,存两年的定期,利息也有4万元左右。所以,她退房还是退亏了。

    按市价退——难

    其实,女士亲朋好友的担心在很多想要退房的购房者中都存在,因房价涨了,开发商情愿给点补偿,接受退房后再一转手,可能会赚更多。由此,能否“按市场价退房”成为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

    律师点评:“按市场价退房,法律上存在不小难度。”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约定:若由于开发商原因造成退房,开发商将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购房款、利息以及一定的违约金。正因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因此,再要开发商按市场价退房缺乏合同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也是规定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参照等同房款的贷款利息或市场房价来考虑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偿,但这个补偿可能和房价的涨跌有一定的差距。现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房价松动的迹象,但按相关规定,如果市场房价低于购房价时,因开发商原因造成退房应按照购房时的房价退房,由此可以看出,相关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保护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