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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根治地上地下停车“怪圈”

来源:君度 时间:2009/7/9 15:04:22 点击:1151

众多读者支招,他们的建议值得参考

地上地下停车“怪圈”在全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嘉兴如何寻找一个新的“突破口”?众多读者看到晚报相关报道后,纷纷支招。

地下停车位(场)产权,到底归谁所有

“我觉得地下停车位(场)应该归业主所有。”昨天,有好几位市民拨打晚报热线电话82828110或发送电子邮件,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一位市民说,地下停车位(场)是作为地下空间开发的,无法取得相应的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房产开发商为什么能将其使用权进行转让?读者“小小河”认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如果小区车位、车库已经计入公摊,其所有权归业主;如果没有计入公摊,其所有权归开发商。

记者了解到,关于地下停车位(场)产权之争的官司,在全国时有发生。南京等地的法院曾明确判决:如果开发商不能举证证明建造车位的成本没有摊派在房屋中,则认定车位是业主共有。

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武分析说,目前,关于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场)产权归属问题,法律界主要有合同约定说、销售成本收益归属说、登记凭证确权说和推定归属说等几种。因此,地下停车位(场)产权到底属于谁,要进行具体分析。

支招一:价格杠杆

针对目前地上地下停车费用价格悬殊的情况,不少市民认为,应该采取价格杠杆来调节。比如,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和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适当提高地面停车收费标准,降低地下停车收费标准。

支招二:提升服务

记者了解到,让车主对地下停车位(场)“望而却步”还有一个原因是安全,比如地下停车位(场)有的坡道太窄、太陡,拐弯难度又大,如果司机技术不好,一不小心就会蹭到车或发生碰撞。现在的私家车车主大多是新手,他们宁愿把车停到马路边,也不愿开进地下停车位(场)。

因此,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提升服务,做好地下停车管理和服务工作。

支招三:巧打时间差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士举例说,一个商业区和一个住宅区毗邻,前者车库白天满、晚上空,后者刚好相反,如果两者之间能够实现空间共享、时间整合,就能把车库使用率提高一倍。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等城市进行了这种尝试。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光靠开发商、物业公司自发调节,作用有限,如果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会更加行之有效。

支招四:人车分流

还有市民认为,保证小区道路畅通的最佳办法,是禁止车辆停在路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现在嘉兴市区部分小区已经开始实行人车分流,让车辆停放到不妨碍小区道路通行的地方。

回应:将出台相关政策

对于地上地下停车和管理的尴尬,小区开发商也有话要说。业内人士说,建地下停车位(场)是为了应对市场竞争,提高小区品质,尽量做到人车分流,而地下车位(场)的建造成本远比地上房屋的建造成本要高。但目前很多业主没有“车位消费观念”,因此,多数开发商销售车位也是为了尽快回收资金。

市建委、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将出台相应的政策,力争逐步改变地上地下停车尴尬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