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难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小区里,路面经常被车辆挤得满满的。然而,有的市民发现,一些小区虽然地面上车满为患,但地下车库却是空空荡荡,地上地下形成强烈的对比。“地面车子多,每天晚上都会有乱停车现象,而地下车位却一直空着,这不是资源浪费吗?”日前,中楠·穆溪左岸小区一位住户来电反映说,小区的地下车库之所以空空荡荡,是因为房产公司对车位的态度是“只卖不租”。他想知道,在土地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现象:100多个地下车位无车停
昨天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中楠·穆溪左岸小区。刚进小区就看到,不长的道路上,十多辆私家车停放在路面划出的临时车位上。顺着道路一旁的地下车库入口走下去,一眼望去,偌大的车库内空空荡荡,没停放几辆车。
记者在车库内走了一圈发现,整个地下车库有170多个停车位,可当时停放的私家车却只有3辆,与地上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么多车位空在那里,如果拿来出租,可以缓解小区的停车压力,业主们也不用为了抢车位苦恼,房产公司也可以得到一笔租金收益。可是,目前的情况却是车位只卖不租,白白浪费了资源啊。”该小区居民说。
物业:如果车位能出租,那是一件好事
中楠·穆溪左岸小区目前由嘉杭物业管理,说起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物业主任姚志伟也颇为无奈:“我们也希望车位能出租,这样我们的管理难度将减小很多,小区停车也会整齐有序。可是,决定权不在我们啊!”
据姚志伟介绍,目前,中楠·穆溪左岸小区的住户有720户,私家车辆有250辆左右。为了最大可能地为业主们提供停车方便,小区内的地面上和小区外围都划出了很多停车位。“现在不少业主觉得把车停在小区外没有安全感,总想往小区里面挤,加上小区路面本身并不宽,导致很多时候车子在里面无法调头,只能倒着出小区。”姚志伟说,就目前而言,小区内地面实际可停车辆在120辆到130辆,加上小区外的100多个车位,暂时还可以维持平衡。但随着以后私家车的增加,停车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业主希望地下车位能够出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有可能,我们也会积极促进这件事情。”姚志伟告诉记者,地下车库有170多个车位,但只卖出了10个。以前为了缓解路面的停车状况,他们曾向业主们开放过地下车库,但后来由于房产公司要求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没有购买的业主就不能再使用地下车位了。
房产公司:目前暂不考虑车位出租
离开物业公司后,记者来到嘉兴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为何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吴陈滔说:“我们花钱造了地下车库,即使不能赢利,也要收回成本吧。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车位不管是出租还是出售,都是我们的权力。”
对于业主们希望开放地下车位出租的要求,吴陈滔表示他非常能够理解。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加,车位供不应求的状况必然会对小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吴陈滔说,他们也在努力研究制订方案,比如分期付款、促销等,希望通过这些方式减轻业主购买地下车位的压力。“如果我们现在开放了地下车位出租,一部分业主肯定是非常欢迎的,但这样一来就损害了之前已经购买了车位的业主的利益,这也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吴陈滔说,就目前而言,他们暂时不会考虑车位出租。
律师:地下车库问题已是社会问题
记者了解到,中楠·穆溪左岸小区的业主如果购买地下车位,买到的也只是车位的使用权,而没有相关产权。对于开发商将车位使用权出售给业主,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胜认为,这种做法是有待商议的。
“近年来,地下车库的问题已经不仅是一个小区、一个嘉兴市的问题了,而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孙兆胜说,地下车位的产权问题,业主需要明确3个方面的情况,即当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于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归属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从约定;地下车位是否放在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中,如果是属业主共有的,那么业主就有权使用;根据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管理办法,谁投资谁受益,既然是房产公司投资的地下车库,那么也理应是房产公司受益。另外,孙兆胜表示,既然地下车位在小区内,那么房产公司和物业也应满足业主的需求。
嘉兴市三利律师事务所杜亚炜律师也表示,目前,地下车库问题已经成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房产公司对地下车位是卖还是租,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房产公司的前提下,房产公司对地下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做法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