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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比点餐确认单上的价格多了6元,是否构成欺诈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时间:2012/5/7 点击:1486

标价比点餐确认单上的价格多了6

市民蒋小姐:诺丁牛排餐厅这算价格欺诈吗?

嘉兴在线新闻网 

    嘉兴在线219标价上写52元,点餐确认单上写的却是48元;标价上写40元,点餐确认单上只有38元,这算价格欺诈吗?近日,蒋小姐向党报热线82400000反映,禾兴南路上的诺丁牛排餐厅点餐出现价格差价的情况,标价与点餐确认单上的价格不一致,结账时付的又是标价,虽然只是差了6块钱,但我觉得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点餐确认单上的价格和标价有出入

    蒋小姐说,前几天,自己和同事去禾兴南路上的诺丁牛排餐厅用餐,两人点了一份诺丁招牌牛排,标价上写的是52元;一份菲力牛排,标价40元。服务员随后将打印出来的点餐确认单放在了餐桌旁。在等餐的过程中,我随手就拿起了桌上的确认单看,这才发现菜单标价和这张点餐确认单上的价格有出入,一份多了2块钱,一份多了4块钱。

    标价比确认单上多了6元,这是怎么回事?蒋小姐当场向餐厅负责人提出了质疑。这张单子顾客是不用看的。餐厅经理拿着点餐确认单向蒋小姐解释说,我们餐牌上的标价是有更新上调过的,但是之前旧的一批印刷单子都没用完,为了节约,店里打算先把旧的用完再换新的。

      蒋小姐随后将拍下的点餐确认单和结账单传真给工商局相关部门,要求调查处理。我只是希望价格合理准确,确保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蒋小姐表示,餐厅因为为这种对顾客不负责的行为道歉。

    商家如果恶意乱收费将受严厉处罚

    物价法规定商品出售要明码标价。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沈煜律师表示,诺丁牛排餐厅的餐牌标价与结账单价格一致,因此不构成价格欺诈。但是在消费者点餐前后,服务员并没有对确认单作出及时的说明,做事不够严谨,容易误导消费者。沈律师说,餐厅方面作出的解释也并不合理,过期的确认单不应再投入使用,应该要保持价格一致,避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沈律师还特别指出,如果确认单要作为消费凭证的话,或是要提供发票,必须要附加一份更正签证,确保价格一致,避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天下午,记者对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了解到该事还在处理当中。这种情况并非个案,我们遇到这类投诉比较多。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物价上涨较快,有些商家没有及时更新标价或是有些遗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收费系统出错,或者员工在输入时操作失误。

    如果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情节轻重都违反了相关规范,除了对消费者道歉退款外,还将按情节轻重或主客观情况予以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恶意乱收费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