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82400000,称其是一名装修工人,目前正在一小区装修,物管要其办理出入证,还收押金,表示装修好后会退还。王先生怀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据了解,王先生目前工作的小区是位于市区花园路上的东菱阳光乐园小区。“我是去年底接到该装修业务的,进入小区时,便被该小区物管人员告知需要办理出入证件,并且要收取100元钱的押金。等我们完成装修工作撤离小区时,再凭出入证去物业领回押金,可我们的装修工人平时工作很忙乱,如未能妥善保管出入证,那我们的押金岂不是打了水漂?”虽然王先生一直拒绝交押金领取出入证,但因为没有证件无法出入该小区,装修工作又不能耽搁,无奈只得交了押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菱阳光乐园小区了解情况,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黄先生介绍,对于一些中高档小区来说,收取押金办理出入证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元一柏庄、巴黎都市等小区都以这种方式来管理业主装修期间外来人员出入问题。针对收取押金一事,黄先生认为,收取100元钱的押金用意并不是扣取,而是希望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从而真正发挥办理出入证的意义。
当记者询问如出入证不慎丢失是否会扣去押金时,黄先生明确表示不会,哪怕工人们丢失了出入证,只要本人申请是可以补发的,押金在工人完工后退还。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押金办理出入证明是否合理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给装修施工队办理出入证明,按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是合情合理的。但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押金,我个人觉得还是有待商榷的。”孙律师表示,如施工队是属于装修公司下派的情况,即使要交押金费用也应由负责施工队的装修公司出面缴纳,而不是由工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