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嘉兴日报 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09:45:59 字体设置: 大 中 小
“通过物流公司托运的货,取货时却被告知除了托运费,竟然还要交‘落地费’。”昨天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82400000称,他通过一家物流公司从杭州往嘉兴托运了4箱货,可提货时物流公司却还要他交每箱两元的落地费。
投诉:遭遇“落地费”
王先生平时因生意需要经常要托运货物,上周他从杭州订购了4箱原材料,通过一家物流公司运往嘉兴,运费共220元。“我接到通知去取货时,物流公司除了220元的运费,还要收取‘落地费’,每箱两元,表示不付就不能提货。”王先生对此不解,物流公司解释是他没有将货及时提走,在物流站点压了一天,所以收一天的钱。
“钱不多,但我觉得太不合理了,运费都交了,怎么还收‘落地费’呢?发货时不说,到提货时才说!”王先生说,不知道“落地费”只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如果按照每箱两元算下来,一年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冤枉钱”。
物流公司:不清楚“落地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王先生所说的这家位于市区洪殷路上的物流公司,当记者询问“落地费”等相关问题时,一名工作人员回应不清楚此事,不了解“落地费”,而后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
随后,记者上网查询发现,有关物流公司收取客户“落地费”的例子并不少见,费用一般在2元到10元,多数网民对此表示不认可,认为这属于物流公司私自乱收费。
已从事五六年物流工作的白先生说,很多物流公司尤其是私人物流公司的确存在“落地费”,大多是私自规定的,一般在2元到8元。对“落地费”的解释,各公司也有不同的说法,比如卸货搬运费、货物占用物流公司空间而产生的仓储费等等,说白了其实就是物流公司变相收取客户的钱。此外,收取“落地费”一般不会事先告诉客户,都是客户去提货时才告知。钱不多,一般情况下,客户也不在乎,这已成为很多物流公司的潜规则。
律师:对不合理收费可拒付
据此,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张倩律师认为,首先,物流公司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客户要交哪些费用,客户按约定范围付费;其次,如果物流公司和客户的合约中没有“落地费”,物流公司就涉嫌超出合同约定收费,客户可拒绝支付,“物流公司除运费外,收取未事先对客户声明的费用,属于不合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