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热点 >> 律师点评


商铺转租收转租费成“潜规则”

来源:君度 时间:2007/2/9 9:19:40 点击:1161

  走在禾城大街小巷,随处可以看见转租店面的广告。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如今市场上商铺转租收取转租费似乎成了市场的“潜规则”。
  转租费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我这个商铺的转租费还算便宜,对面同样大的商铺转租费要贵一倍。”昨天早晨7点多,市区三水湾菜场附近的一间早餐店里,来自江西景德镇的胡先生和爱人正忙着做早点。老胡告诉记者,他这个店铺是上个月从别人手里转租过来的,面积只有16平方米,每月租金670元,“这个店铺原来开理发店,啥东西也没有,但转让费要17000元。”老胡说,他们夫妻俩来嘉兴已经十多年了,一直做小买卖,在他们看来,转租费司空见惯,“现在哪有不收商铺转租费的?”
  记者在建国路、少年路、勤俭路等市区繁华地段对部分商铺经营业主作了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都交了转租费,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少年路塔弄开文印社的老板告诉记者,去年他租下这个商铺时交的转租费为3万多元,“谁都知道贵,但你不交转让费根本就租不到。”南湖区建设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社社长王国光告诉记者,商铺转租收取转租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市物价局副局长曹伟表示,目前市场上商铺转租收取转租费现象的确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但这些都是市场行为,由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相互协商,政府职能部门很难干涉。
  层层转租纠纷和风险不少
  “我们经常碰到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因为转租发生的各种纠纷。”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陈武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拿到商铺后都要进行装修,当他再转租给其他人的时候,收取一定的转租费也是合理的。
  陈武介绍说,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与此同时,房屋转租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以后,次承租人应该归还占用的房屋,至于向承租人(转租合同的出租人)交付的租金、店面转让费只能向承租人索要,而不能要求出租人归还,一旦承租人找不到了,恐怕已经支付的租金和转让费就要落空。
  建设街道欲尝试管理新模式
  如何加强对商铺转租及转让费收取的管理,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建设街道党工委书记计凤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造成商铺层层转租的原因主要是由市场信息不对称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些出租人由于对行情不了解,加上出租心切,以较低的价格出租,就给了承租人再次出租的空间和机会。”他举例说,该街道辖区内地段差不多的商铺租金甚至相差5到10倍之多。
  计凤才告诉记者,街道决定搭建一个平台,由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全权受理辖区内商铺租赁,让出租方和承租人自由选择,“我们义务让他们登记、受理、分类、拍租等,当好‘红娘’,所有过程我们一切免费,不收一分钱。”目前,建设街道正在做调查摸底工作,并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商铺租赁协议和范本。计凤才说,目前街道已经选择了几家出租户,计划在近期进行试点。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晚报记者 姜鹏飞  编辑: 吴琛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