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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小区物管存在失职行为

来源:君度 时间:2007/3/9 14:37:08 点击:1371

□《外来务工者回乡过年租屋被盗空》后续

    回乡过年,租屋竟被窃贼“一锅端”。经本报报道后,湖北籍外来务工者章先生的遭遇引起不少市民同情。昨日,记者咨询了多位律师,他们均认为,小区物管在这起盗窃案中,存在失职的行为。

    家住市区的退休工人刘老伯致电党报热线2400000说,外来务工者来到嘉兴打工挣钱不容易,好不容易置办好了家产却被偷去了,这些窃贼实在可恶。“当地派出所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财产安全。不该让外来务工者辛苦一年,都是在给小偷‘打工’了。”而租住在府南二期的王先生看到报道后也打来电话说,该小区因为属于拆迁安置房,很多房主都有三四套房子,对于这些多出来的房子,房主都是租出去。这样的话,小区里大多数都是外来租房户。“我平时就很小心防盗,真没想到这些窃贼会这么猖狂。”王先生说,平时也看到小区保安会骑车巡逻,怎么这次就没一点警觉呢?

    “空调室外机都被拆走了,弄走了这么多东西,这么大的动静,小区的物管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陈昱律师认为,虽然失窃具体情况还要等待警方最后结案,但从章先生的家被盗空这一情况看,小区物管肯定有失职行为。

    陈昱律师分析说,窃贼进入章先生家行窃,无非是爬窗进入或者撬门进入,但不管最后是什么情况,像拆装空调,搬运这么多大件物品的行为,最终都是要通过正门运送出去。虽然府南小区没有影像监控设施和登记进出的制度,但小区保安总有过问的义务,如果这么大的动静都熟视无睹,那小区的保安也就形同虚设。而对于章先生说房东没有把钥匙全部交给他的情况,陈昱分析说,如果最终证明此次窃案是因房东把钥匙弄丢,或是因未收回前一租户手中的钥匙所致,那房东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他不该把存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

    记者昨天从城南派出所获悉,该案已经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对于能否追回被盗财物,相关人员表示目前该案还没有明确的线索。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王杭徽    编辑: 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