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将有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拟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进行修改,草案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使该条在实务中更具有操作性和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