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7-8日,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全国首届律师运动会”在省会杭州胜利召开。我所陈武、沈枫律师作为嘉兴律师代表团的运动员,参加了此次盛会。在运动会上,全体律师发扬团结拼搏、协作一致的团队精神,努力为集体争光。在大家的努力下,我所沈枫律师获得了40周岁以下组男子4×100M第二名的优良成绩,嘉兴律师代表团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运动会最后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