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12日,我所全体律师在杭州参加了由浙江省律协举办的最新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审判长分别就最近刚刚出台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区分建筑物所有权司法解释》、《物业管理司法解释》的三部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解释与讲解,会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为我所律师第一时间掌握最高院立法理念与背景,在实务操作中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