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上海大邦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达成《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将在框架协议体系下,为嘉兴地区的企业提供全面知识产权服务,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嘉兴地区企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企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