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随着考试结束铃声的响起,沈煜最后一次认真地浏览了一遍试卷。走出考场的她,仍旧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沈煜是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女律师,这次考试不仅意味着她是被严格挑选出应试的优秀年轻律师,更意味着她成为了律师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首批“实验者”。
对这样的考试内容设置,也参与了考试的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方雁很是不满。“考的东西与法律实务没有任何关系,都是政府部门日常工作,律师没有任何优势。虽然考试之前说明了考试方向,但对于像‘简述嘉兴市近年来的大工程或某个大事件,并从微观上来说明该工程或大事件的大环境、大背景’等考题,恐怕也不能考查出真正具有领导力和决策力的人才。”
分析律师失利的因素,沈煜认为“赋分办法设置不合理”也是一个关键的原因,这点看法几乎得到了所有参加考试律师的认同。经查看《嘉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赋分办法》发现,律师能够加分的项目确实极少。据沈煜介绍,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一类,律师能够加分的项目几乎没有,对于各种奖励项目,律师现有的奖励荣誉又不在赋分办法之列,仅赋分部分,律师要比政府机关人员落后许多。
倪方雁说,正是因为这些不利因素,再加上这是首次对律师开放选拔,律师积极性不高,信心不大,多数人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甚至有的律师只是希望通过这次公开性的选拔,衡量一下自己的综合实力,认清自己的位置。
庄林根表示,这是首次的尝试,以后每年还会继续进行这项选拔。“有了这次的体验,我们在律师选拔程序上会不断完善;一些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从政的律师也便有了方向,平日自然更加关注政务,相信以后一定会有律师胜出。”
律师“预备干部”是趋势?
“失去了多年的社会地位,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如今,律师在政治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已打破类别界限受到器重,一些老律师忍不住感叹:律师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了。
16年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还在国办所当律师,回想当年,她感觉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当时的法律界“气氛一片大好”,律师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那时候她还年轻,仅是个科级干部身份,却干得不亦乐乎。
在迟夙生描述的那个年代,律师是有行政级别的。根据当时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是事业单位,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律师都有事业编制,通常一个法律顾问处的主任享受的是处级或者副处级待遇。
1997年,律师暂行条例被废除,国办所慢慢地改制成为合伙所,原来的事业单位也变成了独立自主的经济社会组织,律师的行政级别也不复存在。
刚刚过完70大寿的老律师刘文元,就曾就职于北京东城法律顾问处,身为当时的党委副书记,享受过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但随着2001年律师事务所改制的到来,刘文元也不再有行政级别。
迟夙生是幸运的,国办所改制几年后,因为她个人能力突出,曾兼职担任当地某区政协副主席,享受副县级待遇,直到任期10年后辞去职务。
像迟夙生这种特殊身份的人在如今的律师队伍中也有,很多律师在没有做律师之前便从事公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至今仍享受相应待遇,但这样的律师毕竟是少数。
“近年来,律师们赚的钱是多了,但是社会地位下降了。”不少业内律师认为,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政治地位,将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
从另一方面来说,律师也因为“被需要”渐渐地渗透到多个领域,特别是向检察官、法官等司法机关储备人才的方向发展。连续多年来,几乎每年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
随着呼声渐进,行动也一步步展开。2002年,安徽省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位直接由执业律师出任的高级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与汪利民一样律师出身、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还有陕西省的王松敏。2007年,安徽又有两名律师朱云飞和王时银,出任两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在被吸纳到法官队伍的同时,也有律师进入检察队伍。2004年12月,郑锦春被选任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也成为了第一位由律师出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律师检察官”。
如今,律师在政治地位上的渗透已不再局限于司法机关,而是开始扩大到政府机关领域,浙江嘉兴市的做法就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口子。从社会各界及律师的反应来看,打破类别界限,直接吸纳优秀律师人才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是“早该做的事情”。
同时这种选拔方式也符合国际趋势。在英国,除治安法官以外的所有法官都只能从律师中遴选;在美国,截止到1998年,最高法院的所有大法官均出身于律师。很多西方国家的官员也都来源于律师,甚至有些国家的议员中律师占据了三分之二的席位。
改革,仍需继续推进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从律师中大量选拔司法和政府机关人员显然不现实。不过,借鉴英美国家的经验,选拔优秀的资深律师在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政府部分机关部门担任一定职务,却是业内律师共同的理想前景。
十年前就有人开始呼吁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但如今,被选拔到检察院、法院出任要职的律师屈指可数。特别是近年来,不少法官、检察官因退休或因辞职而转当律师,但极少听说又有律师被选拔当法官、检察官。
“改革,一定得强化改革。”这次嘉兴市对律师的“特别重视”激发了业内律师的激情,表示要借着这股新潮思想,强烈呼吁迅速完善律师进入政府机关的选拔制度,并在全国普及,使之常态化。
法律人王晓军认为,正是因为多年来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没有完善从律师中选拔的规范方式,导致一些想进入司法队伍的优秀律师人才一直未能进去。
有业内律师提出,实现律师通过参加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选拔进入政府机关任职,并完善相关选拔制度,理论上要比律师跨到法官、检察官队伍的障碍小很多,可以先行。律师参加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的选拔,只需打破“公务员考试的限制”。
“难啃的骨头都啃了下来,律师在政府机关方面的改革推进也不是攻不下的城池,关键是敢于创新,大胆改革。”业内律师建议,为了给律师提供公平竞争环境,选拔考试要更科学一些,否则,空有好点子,却没有律师能够符合条件,最终也只能被戏谑为一场“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