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徐明福、律师助理章叶接受某房产公司委托,就其与某物业公司发生的前期物业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可以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必要的物业服务。
据悉,这是本市首起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公司的诉讼纠纷。